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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礼党代会】“大”有可为 | 河南人大:让人民群众更好地感受公平正义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10-29 12:17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编者按:10月26日至29日,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在郑州召开。这是立足党的百年历史新起点、迈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新征程、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绚丽篇章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

  即日起,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推出党代会特别策划《“大”有可为》系列报道,围绕“奋勇争先、更加出彩”,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以科学立法、优化营商环境、科技创新、乡村振兴、代表联络站建设、强化司法监督、文旅转型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养老服务等方面为切入点,总结成绩、展望发展,彰显河南省人大在现代化河南建设中的担当作为。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记者 谢岚 田凯中)公平正义是千百年来人类不懈追求的一种美好社会理想和愿望,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召开之际,针对网友关心的话题,记者采访了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副主任史银升,请他谈一谈为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监察和公正司法,做了哪些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副主任史银升接受记者采访

  以人民为中心 回应社会关切

  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如何回应社会关切,精准选题?“民事案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直接面对群众的窗口,目前,我委对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认真开展监督,推动两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史银升说,“听取和审议法院民事审判专项工作报告,对全面推进全省各级法院进一步提高民事审判工作质效和加强队伍建设,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司法不公、枉法裁判和同案不同判等问题,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意义重大。同时,2019年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承诺,检察机关建立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即‘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这项举措实施已经两年多,适时了解这项制度实施的具体情况,也十分必要。”

史银升接受记者采访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督重点

  在听汇报、进行调研前,如何找出相关领域存在的焦点难点问题,又把哪些工作划为重点?

  “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我们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并邀请部分法律专家学者,先后到5个市检察院、6个市法院和11个县区法院检察院实地调研,召开13次座谈会。每到一地,都要同一线办案人员进行交流,倾听心声,同一些案件当事人进行随机攀谈,了解他们对法院、检察院工作的真实看法。我们还专门安排同部分全国、省、市、县、乡五级人大代表进行座谈,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史银升介绍。

  “在听取和审议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时,我们重点关注涉民生案件审理情况,涉优化营商环境案件审理情况,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情况,人民法庭建设情况,以及民事审判工作的措施和成效、问题和困难。”史银升说,“在听取和审议检察院控告申诉工作时,我们把办信办访情况,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情况,化解矛盾纠纷的举措,能力建设情况等,作为工作重点。”

  目前,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有哪些不足,如何强化督促落实,补短板、强弱项?

  史银升说,在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报告时,我们发现,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力量相对薄弱,基层检察院没有独立的控申部门,有的地方控申干警偏老偏弱,以及司法救助资金保障不到位等问题。省检察院收到后,迅速研究整改,发文要求全省基层检察院都要建立专门的控告申诉检察办案组,对我们提出的“采取轮岗制度,让新提拔或重点培养的后备干部交流到控申部门工作”的建议也积极采纳,形成制度,并与省委政法委、财政厅沟通,较好地解决了司法救助资金缺乏问题。

  针对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存在的民事审判质效还不够高,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还不够强,民事审判队伍人员素质亟待提升,以及诉源治理、诉前调解尚需强化等问题,省法院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我们也将认真开展后续跟踪,确保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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