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广播电视网络总台节目审签制度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5-03-20 10:58 来源:
一、按照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节目监管细则》要求,各频道、中心对本部门制作播出的节目负有终审权,应严格实行审签制度。
二、各类节目严格实行播前审听、审看制度。
广播、电视新闻类节目实行三审,即责任编辑、值班主任(副总监)、中心主任(频道总监)三级审签。
日常专题节目由中心主任、频道总监审查签字后方可播出。
全市“两会”等重要会议新闻、中央和省领导来安视察的新闻以及其他重要节目,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签,审签程序完成后由总台领导终审。
三、引进节目由负责引进的部门负责审听审看。
四、各类节目严格实行重播重审制度。
五、各频道、中心严格落实节目审签制度,坚持谁签发谁负责。总台总编室负责对各部门节目审签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责任编辑:牛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