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又该如何领取呢?
从今年10月1日起,我省全面启动了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根据政策,除了正常新农合报销外,今年1月1日后生病的参合农民可进行二次报销。那么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又该如何领取呢?
截至目前,我省共有参合农民9000多万,大病“二次报销”正式实施后,参合农民一旦患上大病,不仅可享受新农合报销,还可享受商业保险给予的二次报销,又称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
市卫生局农卫科科员 司强:“2014年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农民,或筹资时尚未出生,错过缴费时限而未能参合的婴儿,都可以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
据了解,新农合大病报销只能报销“合规费用”,该费用暂定为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诊疗项目目录范围内的自付医疗费用。二次报销起付线为1.5万元,报销比例分三档,最低为50%。
市卫生局农卫科科员 司强:“新农合报销以后,合规的自费累计超过1.5万元的可以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1.5—5万元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补偿,5万元—10万元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按65%的比例给予补偿,这个实行分段补贴,封顶线为30万元。”
新政策对于符合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条件的住院参合患者,实行即时结报和‘一站式’服务。据了解,10月1日后,在我省即时结报医院出院的参合患者,其大病保险补偿与新农合基本医疗一起实行即时结报。在省外就医或省内非即时结报医院就医者,在新农合统筹地区实行基本医疗与大病保险补偿“一站式”结算。
市卫生局农卫科科员 司强:“10月1日以后,在省级医院和市级即时结报定点医疗机构,在出院的当时,享受新农合补偿的同时,也可以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的补偿。”
新农合大病保险与新农合运行年度相一致,自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因此,参合农民在20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也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范围。
市卫生局农卫科科员 司强:“新农合大病保险正式启动的时间是2014年10月1日,但从2014年1月1日起至9月30日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享受大病保险,需要到安阳市人寿保险公司报销。需要带四种证件,身份证及复印件,新农合医疗证及复印件,新农合出院补偿单,银行卡。”
对于经常在外参合患者,只要符合标准,如果当年未能及时进行大病保险补偿费用结算的,可在住院次年的6月底前,到参合地商业保险机构服务网点办理补偿手续。安阳台 京京 实习生 胡昊